师生关系是学校教育中最重要的关系。
我做了一辈子教师,在学校,总是我教、学生学。我认认真真的教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学生好好学习。学生做得好的,我表扬几句,做得不好的,批评几句。关系好一点的,多说几句,关系疏远一点的,少说几句。对于学生,我自以为是他们的指导者,要尽可能地对他们在学业和思想上的健康成长负责。当然,我决不会侮辱和辱骂学生,因为我对任何人都文质彬彬。但是,说实话,还真没有认真考虑过应当有什么样的更恰当的师生关系这个问题。
前两天,看到有人说到现在的师生关系有了新的倾向。据说,“这个师生关系新倾向的特点就是服务诉求,即学生交费上大学后,由过去的向教师学习、请教转变成了一种付费服务,服务索取成为必然。而教师则转而成为提供知识的服务者或知识服务人员。正因为站在服务诉求的角度,学生不再视老师的批评为理所当然,……然而,很多教师不适应这种师生关系的新倾向,他们仍然沉浸在以往的师道尊严的想象中,诉诸家长式的作风,居高临下地施以教训,乃至企图为学生指出未来的路。”(《中国科学报》(2019-04-17 第1版)
如今是不是确实存在这样的倾向?由于该文作者是研究管理问题的一线教育工作者,应当熟悉学校教育的现状,我相信文中所说的“新倾向”应当是确实有的。但是,这种倾向是不是好的?我认为不见得是好的。
首先,这种倾向是鉴于一部分人们的认识而形成的,而他们的认识建立在对事实不正确理解的基础之上。
学生交钱受教育,这不是从如今开始的,相反,大多数学生不交钱或交很少的钱受教育才是现代才有的事情。从孔夫子开始的教育一直都是收费的,也就是说,过去教师的生活费用都是由学生(当然是他们的家长)供给的。千百年来,一直如此。假定我们把旧时的生员(秀才)视为受高等教育者,那么所有的人的“初等教育”即私塾学生都是自费的。而生员之中,大多数人也都是“自费”的,受国家资助的生员即所谓廪膳生只是少部分。而“往日的师道尊严”就是这种自费教育的产物。先生拿着板子打学生的手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扑作教刑”几乎是国家法定的规范。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哪里会“不再视老师的批评为理所当然”,相反,学生在学校吃了先生的手心,回到家里往往还要受第二遍的惩罚。
学生受到国家补贴的教育,是现代教育的结果。即使到了民国,即使是国立大学,每年的学费也要四五十元大洋,并不比现在学生的学费水平低。我想,那时候学生也没有“不再视老师的批评为理所当然”。
现在的大学生,交那么几个学费,比起国家对于他们的投入来,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他们凭什么就要得到“顾客就是上帝”那样的待遇,让教师像商店的售货员那样像上帝那样伺候他们。所以,有“我交了钱,就是上帝”,“不再视老师的批评为理所当然”,这个认识本身就建立在子虚乌有的基础之上。
其次,学生即使交了钱,总还是“受教育者”,教师还是“教育者”。教师就是要教育学生,不但教给他们知识,也要教育他们做人。这就是现在我们仍然一直在说在嘴上的“教书育人”。当然,教师作为教育者,自身应当由好的修养,要道德高尚才能为人师表,要学识渊博才能使学生学业有成,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作为学生,则应当虚心的接受教师的指导。学生因为知识不够,才来上学。学得不好的、理应受到批评。不能把学生弄得“老虎屁股摸不得”,一受批评就受不了,要么与教师冲突,要么寻死觅活,最后把责任都加到教师身上。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倾向。
要想让学生能够安心地学习,安心地从教师那里学到知识、学到才干,就是理所应当有必要的权威。教学实践也告诉我们,当学生比较佩服教师的时候,学生才能够更好地学习。学生与教师关系较差,是很多学生失去学习该教师所教课程的兴趣的重要原因。更不要说教师被学生看不起了,有些教师业务水平差或者道德品质方面有问题,就很难完成教学任务。过去有大学生把教师赶下台的,很大程度上是教师确实有问题,没有建立起自己在学生心中的威信。
“师道尊严”要不要?做教师的怎么能够没有尊严?师道必须尊严,没有了师道尊严,学校就不像学校的样子了。全世界的学校恐怕都是师道尊严的。《三字经》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要想让教师能够严格要求,也必须使教师有尊严。在我们在过去的相当长的时间里,把教师的尊严踩在脚下,甚至号召学生起来造反,搞得学校一塌糊涂,又搞得社会一塌糊涂,这样的教训一定要充分吸取。
要使教师有尊严,当然,很重要的条件是教师本身有高的道德品质水平和学术水平,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一方面要搞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在进入教师队伍的问题上,要“严进”,要及时淘汰不合格的教师。更重要的,是尊重教师,使教师真正成为学校的“掌管着”。过去一些年,就到处有这样的现象:某些人水平低,当不了教师,淘汰了,做了学校的工作人员,结果不几年,他们倒升迁的很快,当上了学校的管理者,作威作福,颐指气使地管理起高水平的教师。这都是教师在学校没有当家做主的缘故。教师在学校往往是地位最低、责任最大。这个问题不解决,教师也很难有真正的尊严。
教师有了尊严,才能够与学生有正常的关系。有些教师不尊重学生,实际上是自己没有尊严的缘故。有些教师确实没有很好的道德水平,他们没有得到过应有的尊重,因而也不知道尊重别人,他们身为教师却还是常常满口污言秽语,虽然有时候是好心,对学生恨铁不成钢,但是却无法用正确的手段帮助和教育学生。这样的教师,一方面需要在岗位上加强教育——当然,这又涉及到领导者的水平,领导者也需要教育——另一方面,也需要得到尊重。
大学生、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会出各种各样的意外,这些问题中有家庭的原因(例如遗传和家庭教育)、社会的原因、同学的原因,也有学校的原因。这些意外事件古今中外都有,不能出了意外就拿着放大镜去寻找教师的失误,让教师承担责任。例如,和他的导师在一起学习、工作、生活好几年,不可能没有一点矛盾,很难没有发生一点龃龉。如果出了意外,就拼命在这方面去寻找原因,甚至无中生有地追查教师的责任,这对于教师是很不公平的。
我在科学网上看到有的教师“四不四要”的培养原则,说导师在评审和交流时不要问不知道的问题,要多问学生知道答案的问题,不要批评学生的错误和失误,以免打击学生的自信心和积极性,如此等等。我看了心里真不是滋味,如果都这样的话,我们的院可以改为幼儿园,导师可以改为保育员。被导师问了几个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就能够丧失自信心和积极性,这样的还能够做出高水平的工作吗?还能够参与剧烈的国际竞争吗?招这样的有什么用处?人们应当好好地找一找使得我们的导师如此谨小慎微的原因。
教师和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教师应当在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多关心学生,特别是在研究工作中,在工作的开端和关键问题上,要多帮助学生,与学生一起努力,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这并不是说教师不能批评学生,相反,在业务学习特别是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教师对学生的要求应当是严格的,有问题就要说问题。科研工作不能马马虎虎,更不能弄虚作假,这些原则问题上一定不能放手不管,不能放松要求。严格是对学生好,对学生的将来负责。教师对学生又关心又严格,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一般情况下,在师生的关系中,教师起主导作用。我七年前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仿照孟子的话说,“导师视如子弟,则视导师为父兄;导师视如雇工,则视导师为雇主;导师视如盗贼,则视导师为仇雠”。我不喜欢“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样的带有封建帮会气味的说法。但是教师和学生应当像一家人、像好朋友那样相互帮助、共同进步。这才是正确的、正常的师生关系。
最后,又说到本文开始时引用的那篇文章,其最后一段似乎透露了作者的“真意”:“大学师生关系的新倾向让教师由原来的教育者变成了服务者,角色的转变也意味着责任和义务的变化。教育者是引领者,其中承载着思想、文化,而服务者则是知识提供者、技术的传授人。一个是主动的精神的传承和延续,一个是被动的技艺的传授和培训。教育者可以同时是服务者,服务者却无法兼任教育者。中国大学教育的未来,或将由哪一类的教师占主流来决定。”我赞成这个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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