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m——共同决策,指的是在进行医疗决策时,医务人员首先充分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或监护人等)各种治疗方法的利弊,患者及其家属(或监护人等)通过权衡这些利弊,与医务人员充分沟通,最后共同作出决策。本期我们从sdm在国内外的发展历程来看sdm应用与推广情况。
一、sdm在国外的发展与应用
上世纪90年代sdm首先在英国出现,并由charles等完善这一理论体系。
美国内科学委员会发起明智选择(choosing wisely)行动,提倡患者要参与医疗决策,即sdm——共同决策。
2006年渥太华决策支持框架(odsf)为更方便地执行sdm提供了一个流程。
2012年美国已有三个州颁布涉及sdm的相关法律,促进sdm和患者决策工具(decision aids, das)的发展及应用。
sdm应用及相关研究涉及几乎所有临床学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二、sdm在国内的发展与应用
早在1998年,大连医科大学伦理学专家赵明杰教授首次向国内同行介绍了sdm这一概念,强调患者在医疗行为中的重要作用和价值。
2013年之前,我国sdm研究较为罕见,个别报道也仅停留在对患者参与决策意愿进行调查的简单层面。
2013年12月,在我国中国科学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葛均波院士和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霍勇教授支持下,中国心血管疾病领域开启了sdm系列研究的新篇章。大连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团队已于2016年发表该项研究报告(huang r, et al),采用医患共同决策(sdm)可提高患者临床决策药物(他汀)的依从性。
2013年-2017年,我国骨科、精神医学、内分泌、肿瘤等等学科,开始重视医患“共同决策(sdm)”应用研究。
三、小结
sdm在国外发展已较为成熟,在中国的发展正处于日新月异的阶段,而且此项研究与临床实践工作密切相关。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整体知识、文化水平的提升,以患者为中心医患共同进行医疗决策将越来越受到重视。最后,附图(spatz es, et al)显示sdm以患者为中心、医患共同决策的基本思想:
感谢所有相关文献,由于文献数目较多,在此不一一列出,特此说明。